金华塑料挤出设备厂家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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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金华塑料挤出设备厂家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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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项资金预算表

三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其他须说明事项

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业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承担流通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服务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消费都咨询、申诉举报。 (五)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品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七)依法实施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它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它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县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算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质量综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辖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辖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辖区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承担综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实施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八)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文件、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十九)依法监督管理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的相互通报、日常发布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十)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负责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上报工作。

(二十一)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并报送、发布本县质量安全信息;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二十二)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三)指导和监督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十四)承担全县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二十五)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二十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基层所及村、社区协管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构建防范区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12331全国举报电话投诉工作;负责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技术平台建设。

(二十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二级预算单位金华塑料挤出设备厂家。

三、机构设置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隶属于县政府,内设办公室等25个科室,下设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综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负责综文件起草;承担综调研和信息工作;研究、拟定业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办理和治安、消防、信访、机要和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财务审计科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及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编报本单位预算和决算。积组织收入,拨经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及办法并抓好落实,努力增收结支。按月及时清理票据,编报记账凭证,编报各项财务报表。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组织编制人事科

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管理综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和双先评比工作,落实县局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本局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奖惩及一般行政职务晋升;承办本局人员的调出、辞职、辞退、解聘工作。负责工资制度改革,正常增资,调入人员、职务变动人员、奖惩人员工资的确定,工资基金汇总及审核工作。负责人员统计、分析、报表,人事档案的管理、转递、保管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教育信息、综、调研工作。参与制定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协调有关科室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和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办案机构的法制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拟定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协调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法权益案件。组织开展流通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县局的消保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负责解答消费者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

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信息收集、管理、公布;依法查处餐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工作,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流通监管科

制定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整治方案;指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各项项整治、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组织指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辖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标准化与质量科

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辖区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辖区质量综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辖区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新办、换发、变更、补发、年审、注销、迁入、迁出等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组织机构代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商标广告监管科

依法对商标使用实施监管,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对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及商标战略的制定实施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及媒体广告的检查检测,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

(十一)计量科

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辖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辖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承担综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药品检验科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药品监督抽样计划。

(十四)药品监督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药品、放射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五)企业注册监管科金华塑料挤出设备厂家

负责全县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农民业作社及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工作。负责对各基层所市场主体登记及对登记事项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制定登记、监管的有关制度工作。负责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农民业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及对违章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年报抽查制的实施业务指导、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负责本科室登记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年报抽查、信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指导及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转企业升级指导工作。市局委托对我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公平交易执法科

查处市场交易中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及其他经济违章违法案件,具体包括: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涉及公共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公用企业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用企业限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强制用户购买不要的商品;负责违法直销传销项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直销传销案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行动工作(县打击传销办公室设在原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查办商业贿赂,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有奖销售和出有奖额度的销售。查处不正当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行为案件,负责虚假宣传、虚假表示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 市场同规范管理科

承担规范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流通域重要商品(包括汽车、粮食、棉花、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流通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农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资市场项治理、农资商品质量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同行政监管,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管理工作,推行同示范文本,调解同纠纷,隔热条PA66组织指导监督同信用记录及重大同的备案。开展实施同行政管理,组织查处同欺诈、格式条款查处及其他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守同重信用推荐申报活动。规范涉农主体签约、履约行为,建立备案登记。负责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交易市场及其他经营网站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统计报表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管理案件申诉和举报的受理及办理工作和维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权益保护工作。

(十八)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和技术管理规范;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实施监督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信息收集、管理、公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及快速检验;处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

(十九)食品安全协调科

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组织、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食品安全应急科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基层所及村、社区协管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构建防范、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动、配;向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应急处置知识和技术培训;完成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调查研究重大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质量安全问题。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实施系统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办法,建立与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建立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检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协调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二十二)信息中心

负责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技术平台建设。承担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局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承担全局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二十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交易市场及其他经营网站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统计报表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管理案件申诉和举报的受理及办理工作和维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四)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局党委所属支部党建目标、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监督及党员申诉、控告、检举的受理,党费收缴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共青团组织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妇女联会、工会工作,落实县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略见批复表)

三部分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预算的原则,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支出等。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2645.5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645.5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2645.57万元,较上年增加55.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24年预算支出2645.57万元,较上年增加55.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8.29万元,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81.8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和单位办公用房取暖费在这里列支。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预算0万元,具体为:无。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无

六、其他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锦财预〔2016〕478号)文件要求,结本部门预算其他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

1、房屋建筑物价值65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26台,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

2、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

(二)项目预算绩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管理要求,2024年共编制绩目标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367.68万元。

1药品事务项经费30.5万元

2执法办案业务经费192.4万元

3市场监管项业务经费33万元

4市场监管业务网租赁费5.78万元

5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24.8万元

6打击传销项经费5万元

7食品药品抽检经费65万元

8为新办企业提供套印章经费5.2万元

9义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经费6万元

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金华塑料挤出设备厂家,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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